【七宗罪 之二】
她,是一名長跑運動員,樣子甜美。她叫小美,是很多宅男的女神。
小美6歲時,爸媽已經訓練她做運動員。父母本來就入不敷支,還要每天接送女兒上學、訓練,預備最好營養,找最好教練,日子絕不易過,但見女兒漸露頭角,也覺得欣慰。
16歲的小美,開始成為長跑新星,因為樣子標誌,很多報章雜誌也樂意報導她的新聞。不過,好景不常。同年夏天,一次交通意外,小美的爸媽被城中富豪座駕撞到,不顧而去,最終失救至死。年輕的小美,頓時失去依靠。
世界很現實,政府沒有政策支援運動員,教練擔心小美無法支薪,首先離去;部分的雜誌傳媒覺得,小美父母雙亡加上富豪不顧而去的新聞,有賣紙價值,因此連翻追訪,甚至有娛樂雜誌,更以小美在靈堂鞠躬時的走光相作賣點,封面刊出去增加銷量。各方面都只在事件上撈油水,唯獨從來沒有人理會小美的情況。
不過說來奇怪,小美卻沒有太大憂傷。可能因為,她根本從來都不想練習,父母離世、教練離開,反而可以令她得到休息的機會;而走光封面,不單沒有令小美尷尬,相反,她更因為可以做封面而感到興奮。
沒有了父母的教導,小美開始放棄練習。「其實,我為什麼要這樣辛苦?跑跑跑,練練練,我本來就是一個美人胚子,干嗎要去當運動員?根本應該去當明星!」後來,即使朋友們希望小美再跑,她也拒絕訓練。不上課、不跑步,每天鬆散只玩食訓,體能急促下滑,不到三個月,已經跑不回以前水平。
無法再跑,但小美仍然以前美少女運動員、女神自居。不過,她萬萬沒想到,失去長跑光環,報章雜誌也離她而去,兩年多時間,已經沒有人再記得小美。
用盡雙親留下的保險,她只能把爸媽生前的金手錶,拿去押店典當。押店老闆左看右看,都覺得不值錢,「離去吧,手錶分毫不值,無法典當。」
小美無奈想要離去,正要踏出門口之際,押店老闆卻突然止住她。「且慢...其實以你的青春美貌,加上你玲瓏浮凸的身材,都有可以押到錢嘅的東西...」
小美呆一呆,押店老闆接著說:「放心... 不是要你當援交... 我只想拍數張相,典當你的身材、青春、美貌。放心,穿衣的。影這套相片,15張相片50萬,好嗎?不喜歡的話,一年內,你可以用50萬贖回。一年過去,才屬我的,好嗎?」
小美傻了眼,「什麼?50萬拍15張相片?早知一早去當模特兒啦… 年青時為何要辛苦跑步?」她完全沒而想過,錢這麼容易賺。小美馬上同意,押店老闆便拿起古董相機,開始拍照。小美全程穿上衣物,除了樣子,幾乎拍不到一點肌膚,10 分鐘,由頭至腳,15張相片已經拍完。
「Done。50萬,典當完成。一年內可以50萬贖回。」押店老闆嘻嘻哈哈,把押票及支票,放進小美手裡。
在小美走出店前,老闆再提醒她:「好好運用這50萬,當作我幫你的。其實,我記得你,我認識你爸爸。好好運用這50萬,做點下小生意,勤力賺錢,一年內回來贖回吧… 記得比心機呀!」小美支支吾吾,已經走出店舖。
小美並沒有好好運用這50萬。
有了這筆easy money,更加不努力,沒有做點小生意之餘,亦沒有投資儲蓄。每天亂花錢、訓覺、飲酒、吸毒。不到半年,50萬都花得八八九九。
這時,卻剛好有位樣貌平凡的富家子弟愛上小美。雖然小美沒有心動,不過生活逼人,沒有法子,她只好選擇與富家子相戀。男方十分愛錫小美,公主女神般看待。這時的小美,可說衣食無憂,當然繼續無所事事,懶散下去。
再過了五個月左右,有一天,情況出現變化。那天早上,富家子出門工幹,留了小美在家。小美如常睡到中午,一覺醒來,卻發現皮膚開始變老,臉上出現大量皺紋,頭髮花白,體力轉差。下床外出,走一條街的路,也要休息兩次。
「才20歲,怎可能老得這麽快?」小美怕別人知道,便一個人靜靜地去看醫生。無法找到病因,小美無可耐何,只能離開診所,迷迷惘惘下,突然想起了一年前拍照的事。
「回來了?有沒有好好運用那50萬?」押店老闆對小美說。
「我...發生了...什麼事?」小美這時已經變成一個沒有氣力的老女人,聲音沙啞,說話也只能斷斷續續的。
「你忘記了?你典當了你的青春、樣貌、體能嘛?當天押了50萬,不記得了?明天就一年,你要用50萬贖回,否則就失去機會啦… 你沒有錢?我當天多次提醒你的。」押店老闆說。
小美才知發生什麼事。「我要拿回我的青春。快把青春還給我!」
「簡單,明天早上9時才到期,你拿50萬來贖回吧。」老闆說。
小美走出門口,馬上回家,她知道,只要開口,富家子一定會給她50萬。「可惡!他出門工幹去了!明天早上,他不會來得及給我50萬的!作罷,我自己回家找。」
回到家,小美翻天覆地般找,三四個小時,富家子屋裡所有地方都幾乎反轉。「錢呢…錢呢!」一邊找一邊叫罵,沒有為意,富家子剛走進門口。
富家子早上看見的小美,和眼前完全不同。在他眼中,只看見一個老女賊人,正在爆竊。他靜靜的報了警,然後一手捉住小美,「你在幹什麼,我通知警方了!你不要想逃走!」。
小美很驚慌,卻又很清醒。
她心中知道,如果警察來到,到時無論自己怎樣解釋,也無法令警方相信,自己只是一夜變老,回來拿50萬,不是爆竊。她更清楚,被捕的話,會先關起來,關一晚,明天過了9點,有錢也沒用。
她也想過逃去,但走了的話,何來50萬呢?沒有辦法,最好處理手段,就是在警察來到之前,先制服富家子,再拎錢離開。
因為沒有太大力氣,所以她只能拿起最近的煙灰缸,出盡全力,向富家子的頭,敲下去。一下沒有效果,再敲一下,一連敲了13下,才見富家子鬆開手,倒下。
小美見機不可失,馬上拿走剛找到的首飾珠寶,並在富家子銀包中,抽出現金,奪門而去。剛好共有52萬5千元。
第二天一早,小美拿著這52萬多,來到押店。一開口,便說「這兒有50萬,快把青春還給我,我要變回以前一樣,快!」
押店老闆沒有說什麼,只是拿出報紙。A1頭條清楚的寫著:
「富家子慘遭兇殘殺害,
兇手疑似前運動員小美,全民大追緝!」
報章不單印有20歲小美的相片,內容更清楚指出,作為凶器的煙灰缸,有著清晰的血指紋,這個血指紋,正是小美的。
看著牆上的時鐘,8時50分。押店老闆緩緩開口:「你考慮清楚,真的要贖回原來的青春、樣貌和體力嗎?」
放下手上的報紙,這刻的小美,身心都老得再走不穩,只能隨手拿了枝古代木製符籙,當作拐杖,帶著那52萬5千,支撐著,走出去。
【七宗罪 之 懶惰】